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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3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2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5月17-18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3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3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3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3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3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3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3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3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3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3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3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3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医学院学生会

护理学院学生会

检验技术学院学生会

药学院学生会

语言与传媒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应用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旅游学院学生会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学生会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主要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以章程为工作依据,坚持从严治会。

第三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 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 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 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五) 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规校纪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承认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均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及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召开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年份);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一)代表的产生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二)代表的权利及义务

1、代表的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  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本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生会设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认。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可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学生会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学生会组织“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学院团组织、校学生会的指导,其组织机构原则上应依据校学生会组织机构对口设置。各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在任职期间为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每年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设立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所在学院团组织同意,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报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须事先报校学生会审批,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须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是本会在各班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学生会指导。班委由班级会议选举产生,每年选举1次。各班可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本班各职能委员。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一)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的情况;

(三)谦虚谨慎,密切联系同学,工作、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程序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所在学院团组织同意,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四条  建立退出机制。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全国学联《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引导学生干部践行学生会宗旨,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十六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40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2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人。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七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二十八条  完善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接受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组织报告。

学校团委明确1名专职副书记具体指导学生会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指导本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构架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讨论和制定学生会整体工作计划,决定有关重大事项。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2

综合协调部

4

负责校院班学生组织间的沟通联络;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通知、考勤、档案管理等;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竞聘选拔、培训管理、考核评优等。

3

文体与科创部

3

围绕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4

社团联络部

3

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年审工作,指导社团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听取、反映和协助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

5

新闻传媒部

3

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定,传播校园文化,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媒体联络。

6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部

4

负责策划组织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相关培训,指导、督促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服务工作。

7

权益维护部

3

负责宣传、提升广大同学的维权意识,保护、维护学生的各项权益,负责维权平台建设及信息搜集、核实、处理、反馈工作。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任之怡

预备党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0

48/432

2

何梦娟

预备党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0

6/380

3

尹春燕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1

15/208

4

郭天笑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93/423

5

李崇

共青团员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1

18/86

6

荣静

共青团员

应用外国语学院

20

36/276

7

陈思涵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78/423

8

刘畅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16/404

9

田欣冉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28/399

10

韩林航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87/423

11

王一凡

共青团员

建工学院

21

8/28

12

邢思玉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85/423

13

李展鹏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5/25

14

谈若琪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1

105/399

15

冯艺菲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1

9/36

16

肖玲

共青团员

检验技术学院

21

7/347

17

郑露露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1

10/40

18

叶智胜

共青团员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1

71/274

19

王梦凡

共青团员

语言与传媒学院

20

120/432

20

张琪笛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

46/174

21

潘泽众

共青团员

医学院

20

15/92

22

代悦悦

共青团员

学前与艺术学院

20

54/276

23

胡进雪

共青团员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

18/148

24

王佳豪

共青团员

学前与艺术学院

20

102/354

25

顾云清

预备党员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

15/180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学生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均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大会正式选举时,实际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选举。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和投票。

五、出席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时,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选票一律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准确,字迹清楚。选票上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七、投票时要按大会安排的顺序及所指定的票箱依次进行。

八、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6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已提名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启封开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无效。

十、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相应增加或减少委员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然后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处理方案。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18日在商学院二楼报告厅召开。大会应到会代表232名,实到会代表222名。大会主要议程如下:

一、听取、审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三、选举产生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gqt.xyvtc.edu.cn/info/1003/5091.htm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构成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人数的1%,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要有普遍性、广泛性和代表性,需覆盖各年级和优秀学生社团,应考虑各年级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比例;团支部委员占比不能低于30%。

二、代表资格条件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4.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积极主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三、代表产生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酝酿讨论提名,按照多于分配给本单位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青年的意见,保证青年参与数量和比例,酝酿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报“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党总支同意后,向大会筹备工作组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其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学院党总支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筹备领导小组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由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选举代表时,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并填写《代表登记表》,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核,党总支同意后,连同代表人选名册、 选举情况报告(召开时间、参加人数、当选人票数、当选人的结构构成情况)报大会筹备工作组。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并批复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

第四条  述职采用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形式。

 

第二章 评议内容

 

第五条 述职评议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表现、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五方面进行考评。

(一)思想政治: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道德品行:遵守校规校纪、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 的思想道德品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团队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三)学习表现:最近一学期、一学年或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或班级前 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认真发挥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脚踏实地的参与服务同学的各项工作。

(五)纪律作风: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甘于奉献,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

 

第三章 评议形式

 

第六条 评议采用自评材料审查和述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一)自评材料:内容全面、实事求是,材料支撑有力,能够全面展现其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工作成效和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

(二)述职答辩:围绕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扣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要求,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和学生代表的满意度测评。

 

第四章 其他

 

第七条 根据评议结果,表彰优秀工作人员,对于述职评议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予以劝退或整改。

第八条 本办法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涂静

 

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涂静

 

 

备注: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