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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发展评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引领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奋斗,经研究,学校团委决定“五四”期间发展新团员,并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以及学院“十佳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发展

对于积极申请入团的青年,团组织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全面考察,把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共青团组织中来。

二、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能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圆满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

2、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3、组织生活健全,团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能够围绕单位工作中心,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

(二)模范团干部

1、须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团内职务;思想品德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团的业务工作能力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团的工作,学习努力,工作勤奋,在团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3、能为青年着想,服务、团结、教育青年,并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四)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1、团结友爱,甘于奉献,热心于青年志愿者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60小时以上,在院内外大型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服务能力。

(五)十佳青年

参照《学院十佳青年评选细则》。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推荐,报团委审核,评选指标为支部总数的15%。

2、先进个人(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名额总数为单位学生人数的3%,由各团支部组织推荐,各团总支初审,报团委审核“十佳青年”各二级院部推荐候选人一名,并附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坚持民主,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把作用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做好宣传。各团总支要深度发掘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申报时要填写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要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其中重点注明主题团日活动和团员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照片资料),“十佳青年”各二级院部推荐候选人一名,并附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以上材料和各学院申报表彰人员名单汇总表于4月25日前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学校团委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