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本章程拟于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予以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会定名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 ,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组织,它以倡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主要原则和宗旨。
第二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和信阳市学生联合会,为以上学生联合会会员。
第三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指导下 , 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以自我培养、自我管理为途径,带领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走青年学生成长的正确道路;
2.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在维护党和学校的利益的同时,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 ;
3. 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生动活泼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各种活动;
4. 加强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努力;
5. 做好与其他院校学生会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是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实行民主监督;
4. 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 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声誉;
2. 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和交给的任务;
3. 维护学生会团结和声誉;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及代表产生办法
第八条 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 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
4.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一年召开一次,由学代会执委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 代表条件:
(1)思想进步,学习好;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
(3)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能够代表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和意见;
(5)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 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按各教学院部在籍全日制学生总额的 1% ( 尾数采取四舍五入法 ) 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2)选举办法: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由各教学院部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按 1%的比例(尾数采取四舍五入法)进行选举,报所在教学院部党团组织审核同意,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各教学院部公布正式代表名单。
第四章 学代会的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大会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大会行使其授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受学生代表大会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1.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2. 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
3. 选举产生学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
4. 任命或免去学生会各部负责人 ;
5. 决定聘任或解聘学生会干事 ;
6. 领导各教学院部学生会开展工作 ;
7.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请示校党委后,可以做出增补或免去执委会委员的决定。
第十四条 执委会委员会每期任期一年,若学生代表大会会期有改变则任期也随之调整。
第十五条 执委会委员委员产生办法:下届执委会委员的产生,实行各教学院部、各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并举的“三荐”办法,先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委员候选人推荐和自荐的情况初步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征求候选人所在教学院部党团组织和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正式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核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设执行主席一人,主席团成员若干人。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权益部、文体部、宣传部纪检部、心理健康部。
第十八条 各部接受校学生会领导并对校学生会负责。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教学院部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受同级党团组织和校学生会的领导,在其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校学生会提出预算,经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审核,上报学校,列入学院财政预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三、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执行主席:主要要求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并且可以根据学院、系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以及检查、督促校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以及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主席团(5名,含执行主席):主席团是从各教学院部主席中选取或是校学生会内部人员竞选产生的。其要求协助主席做好校学生会的管理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展开工作。
办公室:部长、副部长(2名)
主要负责协助主席及校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向主席反映校学生会各部门的情况,传达并完成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文件及档案的整理,公共物品的管理以及活动中的人员调配。
学习部:部长、副部长(2名)
负责收集和整理各教学院部合理的教学意见及建议,负责整理教师在课堂教学,教学秩序,实践教学与辅导情况。负责全校教师的教学评教工作。负责检查各院各班的出勤学习纪律情况等。还要组织全校进行“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普通话”训练,组织开展养成良好学风的相关活动。
宣传纪检部:部长、副部长(2名)
对各教学院部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了解各班级的纪律情况,传播校学生会文化和理念,塑造校学生形象和影响力,打造校学生会的品牌价值。负责为各类校级活动制定宣传策略,负责校学生会信息化工作建设和网络等各宣传平台的运作。
生活权益部:部长、副部长(2名)
了解同学们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同学们的利益着想,服务同学切实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物价进行摸底,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协助校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大型活动。
心理健康部:部长、副部长(2名)
主要帮助大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调查大学生心理现状,助其认识自我,了解自我,并能正确而客观地看待与处理身边的心理问题;策划、组织与实施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排演心理情景剧等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传递心理健康信息。
文体部:部长、副部长(2名)
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常规竞技类比赛,丰富课余生活。主办学院计划类的大型文艺活动,为我校营造一个高雅的艺术氛围。同时也要配合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邹柳柳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
18级 |
第12名 |
无 |
学前学院学生会主席 |
2 |
薛 珊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8级 |
第12名 |
无 |
语传学院学院学生会主席 |
3 |
王玥岩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7级 |
第15名 |
无 |
|
4 |
崔 玮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9级 |
第25名 |
无 |
班级学习委员 |
5 |
戴雨萌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19级 |
第8名 |
无 |
班级纪律委员 |
6 |
王怡林 |
共青团员 |
应用外国语 学院 |
19级 |
第3名 |
无 |
|
7 |
李 莎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9级 |
第18名 |
无 |
班级宿管委员 |
8 |
杨志琦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学院 |
18级 |
第43名 |
无 |
|
9 |
喻梦华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8级 |
第42名 |
无 |
团支书 |
10 |
王雨晴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19级 |
第5名 |
无 |
|
11 |
张双汇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2名 |
无 |
|
12 |
吕凯里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9级 |
第8名 |
无 |
班级学习委员 |
13 |
邓 雨 |
共青团员 |
应用外国语 学院 |
19级 |
第44名 |
无 |
|
14 |
侯静文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9级 |
第57名 |
无 |
|
15 |
全家乐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17名 |
无 |
|
16 |
薛润泽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25名 |
无 |
班级体育委员 |
17 |
李秋鹏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18级 |
第23名 |
无 |
|
18 |
赵 元 |
共青团员 |
应用外国语 学院 |
19级 |
第34名 |
无 |
|
19 |
李丰源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9级 |
第28名 |
无 |
班级生活委员 |
20 |
孙 彬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19级 |
第18名 |
无 |
|
21 |
魏文佳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61名 |
无 |
|
22 |
邓智伟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19级 |
第16名 |
无 |
班级生活委员 |
23 |
刘文娟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19级 |
第24名 |
无 |
|
24 |
楚天印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9级 |
第17名 |
无 |
班长 |
25 |
魏龙豪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9级 |
第12名 |
无 |
|
26 |
地色 日博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62名 |
无 |
副班长 |
27 |
李向向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19级 |
第15名 |
无 |
|
28 |
赵苗苗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8级 |
第40名 |
无 |
|
29 |
苏 稳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18级 |
第35名 |
无 |
|
30 |
赵林萍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8级 |
第19名 |
无 |
|
31 |
胡美娟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30名 |
无 |
班级就业委员 |
32 |
刘逸凡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1名 |
无 |
班级语工委员 |
33 |
陈赵敏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5名 |
无 |
副班长 |
34 |
邓午阳 |
共青团员 |
旅游学院 |
19级 |
第25名 |
无 |
|
35 |
张智华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19级 |
第18名 |
无 |
|
36 |
俄木阿加木 |
共青团员 |
语言与传媒 学院 |
19级 |
第5名 |
无 |
班级团支书 |
37 |
王 满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9级 |
第52名 |
无 |
|
38 |
蒋忆馨 |
共青团员 |
学前与艺术 教育学院 |
19级 |
第9名 |
无 |
|
39 |
王 莉 |
共青团员 |
应用外国语 学院 |
19级 |
第2名 |
无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学生会主席团将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教学院部团组织推荐,经院部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的情况
2019年10月以来,学校还未召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结合改革要求,根据学校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拟定于2020年年底或2021年上半年学代会和团代会一并召开。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着手筹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本次大会任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校学生会代表大会。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有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
(1)思想进步,学习好;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
(3)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能够代表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和意见;
(5)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按各教学院部在籍全日制学生总额的1%(尾数采取四舍五入法)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2)选举办法: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由各教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按1%的比例(尾数采取四舍五入法)进行选举,报所在教学院部党团组织审核同意,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各教学院部公布正式代表名单。代表原则上需覆盖学校所有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组织。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院、校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二、考核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综合考评”的原则,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院、校两级学生会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骨干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内容
述职评议主要为针对院、校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道德规范、学业情况、纪律作风、工作内容及成效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四、考核形式
在学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指导下,院、校两级学生会按期召开学生会述职评议大会。校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在校级述职评议大会进行述职,由以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为主,学校职能部门老师及公开招募所得学生评委共同参与,组成评议会评委团进行综合评价;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门工作人员在院级述职评议大会进行述职,由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公开招募所得学生评委组成评议会评委团进行综合评价。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面向全校全体学生公开招募考核评委,公正透明地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在院校两级年终述职结束后,评委综合评分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本办法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我校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工作,党委副书记王列富、副校长郑延芳多次参加专题座谈会,了解学生诉求和工作问题,解决学生工作实际困难,学校党委专门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等相关重要问题,对学生会组织建设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