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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4】13号)中的部署,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数量目标

1.人员组成

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宣传委员,学生校园媒体负责人、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基本要求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等。

2.数量目标

网络宣传员数量应不少于在本学院人数的1.5%。各二级学院可以在基准数量目标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数量规模。

二、联系机制

团委成立校级网络宣传工作组。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本校网络宣传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团委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

三、主要职责

建设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在于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 按照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

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 对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团省委、团省委学校部及本地本高校团组织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学小微”公共微信、团省委官方微博、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青爱的”公共微信及本高校团组织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5. 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6. 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2.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3日前完成本学院需要组织的网络宣传员名单汇总工作;4月3日下午5点前,将本学院内所有网络宣传员名单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团委邮箱xyzytw@163.com(具体信息见附件1)团总支书记将自己的信息单独列出。

3.请各二级学院重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宣传员工作能力素质,推动工作开展。

4. 每年新生人员更替情况,请于当年10月18日前及时报送。

联 系 人:潘东阳

联系电话:13673077722电子邮箱:xyzytw@163.com

附件:1. 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团 委

2014年3月31日

附件【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