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相关事宜
各团总支:
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收缴团费。标准:1.2元/人
2、补团员证。标准:2元/本
3、发展新团员。(具体要求看附件1。)
4、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具体要求看附件1。)
5、以上工作材料请于4月22日下午5:00前将纸质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
院团委
2015年4月14日
附件【关于五四发展评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