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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发展评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各团总支:

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未上缴团费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将团费收齐。

2、发展新团员。(具体要求看附件1)

3、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具体要求看附件1)

4、补办团员证。标准:2元/本

5、以上工作材料请于4月27日下午5:00前将纸质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

院团委

2016年4月19日